国内外大客户、金精矿购销,
请垂询我公司总机:(+86)0535-3108022
行政总机:0535-3108000
单位传真:0535-3108000
电子邮箱:ytjinao@ytjinao.com
网址:www.ytjinao.com
公司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徐家店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
COPYRIGHT©2020 烟台市金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58385号-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烟台
手机二维码
新闻中心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从9月起施行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从具体方面看,法律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
法律完善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了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了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
法律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